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門「突擊檢查」又一新個案 領老人金華裔被要求簽字同意追查海外資產

【明報記者馮新報道】本報周日獨家披露加國政府派員上門調查老人金領取者是否居住足夠6個月的報道後,再掌握另一名遭調查員上門「突擊檢查」的個案。該名長者向調查員承認在台灣有銀行戶口,遭調查員要求簽署「同意書」,有可能被追查海外資產,他因擔心政府有後續行動,稱不排除放棄老人金。




該名來自台灣,居住在溫哥華西區克里戴爾(Kerrisdale)豪宅的華裔長者Y先生,已成功領取老人金數年。今年7月有一名加拿大服務部的調查員拍門,詢問Y先生近幾年的外遊情況。當Y先生對調查員承認在台灣有銀行帳戶時,調查員要求Y先生簽署同意書,允許加拿大政府對台灣的戶口「查帳」,即有可能會進行追查海外資產。



多名長者怕惹「麻煩」 欲棄老人金



該名長者最後簽署同意書,雖然目前尚不清楚加國政府有何動作,但他卻非常擔心,不排除會放棄老人金回流台灣。



他指身邊有許多打算申請老人金的移民長者,因為聽到領取老人金有這麼多「麻煩」,也考慮停止申請。



今次已是近期第2宗領取老人金的華裔長者,被人上門調查事件「曝光」。首宗個案是見於本報周日的報道,華裔長者黃先生在本月中被調查員上門調查,查問黃先生是否按規定每年在加國居住超過6個月。



中僑互助會行政總裁陳志動對本報表示,中僑在協助長者申請老人金時,都會清楚說明領取老人金的權利義務。至於長者取得老人金後的行蹤,中僑則無權過問。不過他希望申請老人金的華裔長者,皆能誠實遵守加拿大法律,不應心存僥倖。



另外,也有許多長者對政府的調查行動表示肯定,本那比華裔長者姚伯便指自己身邊有人未住滿6個月仍然拿老人金,對他這種守法的人很不公平。



80歲長者陳伯移民加國已滿10年,但平時因不習慣加國冬天寒冷的氣候,經常會回到香港居住,最長甚至住一年,並領取香港的「生果金」。正在申請加國老人金的陳伯看到本報的報道,才知道政府會派人調查老人金領取者的居住時間,因此決定會多留在本地,會住滿半年符合領取老人金條件,冬天時再回香港。



列治文居民謝太則指出,前幾年雖然領老人金400多元,但近年因投資賺錢,因此老人金逐漸減少,現在只能領取200元左右。她指居住在本地,每年地稅要繳近5000元,汽車保險2000元,加上其他生活開支,老人金對減低生活壓力毫無幫助。加上加元匯率太高,謝太打算放棄老人金,回流生活壓力較低的亞洲地區,靠投資所得生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