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明年起 L N 司機駕車禁電子產品

【明報專訊】卑詩省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希德(Kash Heed)昨日在溫哥華Killarney中學宣傳,省府已修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漸進式駕照計劃(Graduated Licensing Program)階段的司機,開車時不能使用手機、免提設備、GPS及iPod等電子產品的新規定。希德指出,科技日新月異,如果有新電子產品面市,省府將隨時擴大禁用名單。




明年1月生效的新規定,首月對於違規司機只會先作警告,至2月1日開始,被警方查獲違規司機,屬於漸進式駕照計劃的學牌(L牌)及新牌(N牌),將會被罰款167元,另會被扣除3分。



Killarney中學戲劇課學生,昨日以戲劇形式演繹漸進式駕照計劃如何救人生命,免於車禍傷害。中學生對新規定均表示認同,因開車使用電子設備只是為了方便或好玩,但因此丟失生命便不值得。



根據統計,2003年縮緊規定的漸進式駕照計劃,實施3年,總共救了31名新司機的年輕生命,避免了1.75萬宗車禍的發生,整體車禍減少28%,有人受傷的車禍減少4000宗。



希德說,雖然漸進進式駕照計劃已有成效,但他認為成效還可以更好,省府也因此推動卑詩汽車法案(Motor Vehicle Act)修法,除禁止一般司機在開車時使用手機及其他手提電子設備,但可使用免提電話,而漸進式駕照計劃的司機,則連免提設備都被禁止。



列治文退休小學校長麥克布賴德(Gary McBride)非常支持省府禁止年輕司機駕車時使用電子設備的做法,他在7年前曾遭遇11年級兒子車禍喪生的傷痛,當時兒子Spencer與另外3個同校11年級及12年級學生,因其中一名剛考到牌照的同學,開車闖過有停車標誌的路口,被貨車撞及,4條年輕生命就此結束,到現在,他的全家都還無法自傷痛中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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