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加拿大公民長期居美 需簽證

加拿大公民長期居美 需簽證
April 04, 2010 09:00 AM | 1484 觀看次數 | 3 3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林讀者問:

本人有一個朋友是加拿大公民,想長期在美,可否長久待在美國境內?如果他在美國這邊工作,在加拿大報稅可以嗎?長期在美返回加拿大時有沒有問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美國移民法對於加拿大公民雖然有些特殊待遇,如不需要旅遊簽證就可以入境美國並作短期停留,但是如果想長期在美,仍然需要申請移民或是辦理簽證。如果是因為工作的關係而長期在美,並且工作的職務符合北美自由貿易協議NAFTA所規定的種類,如會計師、建築師、工程師等(詳細清單請參考NAFTA網站http://www.nafta-sec-alena.org),加拿大公民可以申請TN簽證,費用及手續都比H-1B便宜及簡便,而且可以直接在美加邊境辦理,不用事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提出證明自己是加拿大公民的證明文件、雇主信、專業文憑、成績單或專業執照等。

關於報稅問題,請諮詢會計師。/苗欣律師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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